发布时间:2026/01/12
广东必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新丰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2025年新丰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试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BDGZ2025034
二、项目名称:2025年新丰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试点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600,000.00元
四、项目类型:服务类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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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
数量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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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丰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试点项目 |
一项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
600,000.00元 |
2.项目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以上文件如有最新,按最新的执行。
六、投标人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属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招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招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投标人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标的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按照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邮箱获取)
1.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6年01月12日至2026年01月19日期间(上午0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向bdzbsd@163.com发送邮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报名资料”,附件须包含招标发售登记表(附表)PDF版和付款凭证加盖公章扫描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信息后回复可编辑的招标文件电子版邮件视为报名成功。
2. 标书款(请备注25034+单位缩写),咨询电话:1501507840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 须按招标文件售价以汇款存入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必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大良支行
账号:9550880207947800118
备注:
(1) 通过邮箱报名的投标人,如需邮寄招标文件,请按要求递交招标发售登记表(附表)PDF版和付款凭证并与工作人员联系,邮寄费用自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2)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2日09时30分(注:2026年02月02日09时00分开始递交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493号奥园韶关印象F幢6层604-1(7楼)。
十、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2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493号奥园韶关印象F幢6层604-1(7楼)。
十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注意事项:为减少纸张浪费,节约环保,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请双面制作。
十四、联系事项
1. 采购人:新丰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韶关市新丰县丰城镇丰城大道西80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1-2266286
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必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493号奥园韶关印象F幢6层604-1(7楼)
联系人:谢小姐 联系方式:15015078406
邮政编码:512026 电邮:bdzbsd@163.com
十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s://www.gdbdzb.com/)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026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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