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与修改

乐从公安视频及卡口设备维护采购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DGZ20260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乐从公安视频及卡口设备维护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调整采购文件部分内容

更正内容:

原条款

调整后

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情况 (8.0分)

1、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情况: 项目负责人(限1人,本项最高得4分)具有

①电子技术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证书,得2分;

②通信技术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证书,得2分;

2、巡检维护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通信或电子技术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每提供一名符合要求的人员得2分,最高得4分。

注:巡检维护人员中,同一人员持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须提供人员证书及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六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所在机构购买社保证明文件的扫描件,社保证明文件中必须有企业名称、人员姓名、购买时间及社保部门印章,否则不得分。

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情况 (8.0分)

1、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情况: 项目负责人(限1人,本项最高得4分)具有

①电子技术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得2分;

②通信技术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得2分;

2、巡检维护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通信或电子技术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每提供一名符合要求的人员得2分,最高得4分。 注:巡检维护人员中,同一人员持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须提供人员证书及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六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所在机构购买社保证明文件的扫描件,社保证明文件中必须有企业名称、人员姓名、购买时间及社保部门印章,否则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公安局顺德分局乐从派出所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镇安路A56号

联系方式:0757-288567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必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村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1栋601房

联系方式:0757-825934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炜健

电  话:0757-82593498

广东必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15日

相关附件:

乐从公安视频及卡口设备维护招标文件(2026041501).zip
分包意向协议书.doc
工程类、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填写说明).docx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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